上海市儿童福利院志愿者招募
一、招募条件
1、自愿参加上海市儿童福利院志愿服务;
2、年满16周岁,身体健康;
3、自觉遵守上海市儿童福利院各项规章制度;
4、具备志愿服务岗位必需的技能和时间要求;
5、优先条件:富有社会责任感,道德品质优秀,具有一定志愿服务经历的申请人优先;
6、具体人员招募根据院方实际工作安排为准。
二、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
(一)权利:
1、了解上海市儿童福利院志愿工作制度;
2、在志愿服务确定之前表达对服务岗位的意愿;
3、注册志愿者,服务时间计入志愿服务时数;
4、对志愿者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;
5、申请退出志愿服务。
(二)义务:
1、遵守孤残儿童相关法律法规和院规章制度;
2、履行经本人签署的志愿服务承诺;
3、参加院方统一安排的工作和相关活动;
4、服从院方的管理和协调,确保规定的岗位服务时间;
5、遵守相关工作的保密制度;
6、珍惜和维护上海市儿童福利院的声誉,不得利用志愿者身份从事与儿福院宗旨、目的不符的行为。
三、申请登记步骤
1、通过上海市儿童福利院门户网站填写志愿者信息登记表(后附二维码);
2、若审核通过,且有合适志愿服务岗位,院办相关负责人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与您联系。